前不久,广东深圳的张女士发现邻居家起火,立即拨打119报警。接警后,消防员紧急赶赴现场。同时,接警员发来一个带着链接的短信,希望张女士能上传起火视频,用于研判火势。然而,张女士点击时却发现,页面未跳转至官方界面,而是跳出了浏览器的开屏广告。因此,张女士耽搁了1分钟才将视频上传。所幸消防员及时到场扑救。当地消防部门表示,不管是否上传视频都不影响出警,短信链接本身没有广告,张女士看到的是手机浏览器自带的弹窗广告。
霸占消费者手机屏幕的弹窗广告、开屏广告可谓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公愤。有业主刷卡进门回家需要先看几分钟广告,或者充值购买会员;有消费者使用手机拍照时需要先观看开屏广告,等到看完广告,想抓拍的美景已经不在;有人拨打急救电话时也需要先关闭手机的开屏广告或弹窗广告。这些像牛皮癣那样强行霸屏的弹窗广告、开屏广告,简直是既谋财,又可能害命,势必采取硬措施予以治理。
当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工具,大多数人选择通过手机和电脑浏览网页、选购商品、接触外界,通过APP推送广告自然会取得良好效果,被一些经营者所青睐。而且,很多APP供用户免费使用,其利用广告赚取利润减少经营压力的做法可以理解,不被法律所禁止。但任何行为都应遵循一定界限,如果过度侵犯他人正当权益,就得承担责任。
一些APP的弹窗广告非常过分,严重侵犯了用户合法权益。如一些APP未向用户明示,当打开APP时即开启跳转或打开第三方APP的广告,还有一些APP设置的交互动作参数灵敏度过高,在用户非主动意愿情况下即跳转第三方页面,有APP在用户不知情情况下自动下载安装APP,既影响用户体验,也消耗用户流量。更有甚者,一些导航APP带有难以关闭的开屏广告,需要反复操作才能回到导航页面,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尤其让人气愤的是,一些APP在消费者需要拨打急救电话、报警时,也启动弹窗广告,让处于紧急情况下的人们手忙脚乱难以及时获得救援。特别对于操作手机不太熟练的老年群体,根本找不到关闭弹窗广告的选项,一通操作之后,不仅未能及时拨通电话,反倒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套娃”广告,耽搁了最佳时机。
根据《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跳转广告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关闭方式,确保用户可一键关闭,且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人们苦APP弹窗广告久矣!治理开屏广告和乱跳转广告,势必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强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APP不得开发、不得上架使用。更有必要高高举起并狠狠打下追责的板子,严惩重罚未经审查上架违规APP的应用市场、违规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让APP开发者和运营者尊重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让消费者有一个相对清净的APP,真正成为自己手机的主人,在不被APP广告肆意干扰的情况下自如地使用手机。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