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肖隆平(新京智库研究员) 编辑 / 柯锐 校对 / 陈荻雁
今年国庆假期,高速公路上车流如织,驾驶人张先生却因借用应急车道遭遇了烦心事。
据华商报报道,张先生驾车从山东驶往江苏,看到山东境内高速公路有“上海方向应急车道允许通行”的提示,便驶入应急车道,没想到进入江苏境内后,却因占用应急车道被扣6分罚200元。
前一段道路允许通行,后一段道路却被认定违法,这让张先生感到委屈,也引发了交通管理是否合理的讨论。
更值得关注的是,张先生为解决这一问题,先后联系江苏交警、山东交警及高速集团,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反而遭遇推诿。原本是一个可以通过查明道路标志设置、明确交通管理责任来解决的问题,却让驾驶人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这不仅没有消除其疑惑,还暴露出跨省交通管理中责任衔接与问题解决机制的不足。
需要明确的是,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并非普通行车道,山东允许借道通行,并不意味着进入江苏后仍可继续使用。但是,高速公路是连续的交通网络,驾驶人短时间内难以判断不同省份的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如果山东段允许通行,江苏段不允许,那么两省有没有在省界前后明确提醒?有没有设置足够醒目的借道结束标志,并留出安全变道距离?目前看,这两个问题都需要明确解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江苏并非没有动态开放应急车道的先例。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公布的信息,今年国庆假期,江苏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智慧扩容”范围扩大至630公里,在车流饱和路段规范开放应急车道,以补充通行能力。
当然,这不意味着江苏交警的处罚必然有错。应急车道能否开放,需要综合考虑道路条件、车流量和应急救援需求。如果涉事路段设置了清晰的禁止通行或借道结束标志,驾驶人仍长时间占用应急车道,就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在于,行政执法不仅要审查违法结果,还应充分考虑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境。如果驾驶人确实按照官方指引进入应急车道,而跨省路段缺乏明确的结束提示,导致其未能及时驶离,那么执法部门也需审慎核查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处理。
高速公路连接的是全国统一的交通网络,而不是彼此割裂的省内道路。相邻省份有必要建立交通信息共享与协同管理机制,尽可能统一应急车道开放标准,明确借道起止位置。即使因道路条件不同无法同步开放,也应提前预告,让驾驶人有充分时间安全驶离。
高速公路可以有省界,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务却不应在省界处留下盲区。让每一次规则变化都可预期,让每一起合理诉求都得到有效回应,才能真正实现安全与畅通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