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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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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视频引关注,当地通报:视频拍摄地为居民自有住宅,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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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短视频平台标题为“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的相关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核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经现场核查确认,视频拍摄地点为当地居民包某某自有住宅,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视频所称“大酒店”,系网友戏谑调侃表述,当事人自身并未使用该名称对外宣传推广。


    经调查核实,本次接待对象为随团陪同司机,入住前曾请求当事人为其联系多家宾馆、民宿均无空房,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入住前当事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设施简陋、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确定住宿费用为100元/人/晚,并于入住当晚为其提供免费餐食。该场所无OTA线上宣传经营渠道,未发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无照从事住宿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问询取证,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住宿接待经营活动,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告知从事经营性住宿服务,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该场所环境卫生、布草保洁等卫生相关线索,同步移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置;相关线索同时推送文旅主管部门,提醒旅行社严禁安排人员入住无资质私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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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及全市居民,住宿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完整经营资质,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宣传内容务必客观真实,自觉维护旅游消费市场秩序。同时提示广大游客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入住宾馆、酒店,如遇消费侵权,请妥善留存证据,拨打12315维权。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4日




      来源 | 阿尔山市融媒体中心

      审核 | 李剑

      编辑 | 徐铉

      校对 | 于泽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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