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岗位
(一)纪委副书记(1人)
(二)纪委案件审理室纪检干部(1人)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17:00
(一)纪委副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5年及以上党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累计8年以上党务、纪检、审计、法律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熟悉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
4.应当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①具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及同职级管理岗位人员;
②具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二级企业中层副职及同职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在同层级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③地方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党政机关相应级别领导干部。
5.具有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国有企业纪检及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实践的执业律师等相关工作经验者欢迎报名。
6.工作业绩或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纪委案件审理室纪检干部
1.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审计、财务、法律、党建等相关专业。
3.具有3年以上审计、财务、法务、党建等有关工作经验。
4.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审理类文稿。
5.具有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实践的执业律师或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办相关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