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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实习生因工资低往嘉华鲜花饼里吐痰”:杜某(男,30岁)12年前被学校安排到相关企业实习26天,近日为博取关注编造虚假信息被行拘

9月10日,昆明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某鲜花饼生产企业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发布往鲜花饼里吐口痰的信息,侵害了公司权益”。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经查,杜某(男,30岁)曾于2014年在某职业高级中学就读期间,由学校安排到该企业实习26天。

近日,其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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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小桃 杜波
校对|金冥羽
图片本文转载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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