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消息,10月1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政协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昌升宣布自治区政协党组主要领导同志任免职的决定并讲话。
西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
胡昌升指出,这次自治区政协党组主要领导同志的调整,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协党组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10月8日消息,何录春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何录春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刘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何录春,男,汉族,1971年4月生,农学学士,中共党员。
何录春曾任广西贵港市委书记,青海省副省长等职,2024年12月任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至近期履新。
原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刘江,出生于196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