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西住建厅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2021年的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不看金额
新办法第四条划定了范围,凡是进入广西各级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原则上都要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旧办法不是这样。旧办法按金额划线,自治区交易中心开标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要2亿元以上,设区市要1亿元以上,服务类分别是500万元和300万元。没到这个数,本地专家自己评就行。
新办法把这些数字全删了。一个县城几百万元的维修改造标,也要找外地专家来评。
评标组里本地技术专家原则上只留1人,其余从外地抽;1亿元以上的施工标,还要从外省抽。招标人派出的代表在主场评标,不占这个名额。
评委在外地,手上只有那份投标文件。本地做法、行业默认的规矩、当面能补上的解释,这些都得提前写进标书。
外省还在设金额:山西施工600万元起,湖南900万元,吉林1000万元,天津2000万元。广西这次没留。
原来只管大项目,现在一个不漏。
范围一铺开,问题也跟着来。
新办法规定专家食宿和跨省副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几百万元的标要多出这笔钱,多花一两天时间。
小项目利润本来就薄,这笔钱怎么算,还没有明确说法。
档案存十五年
评标档案保存不少于15年。发生过投诉的,从处理完毕起再存15年。
行业里一般按5年。
存着不是放着不看。文件写明,主场交易中心要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计机关调取档案提供方便。
今年评标的项目,档案要留到2041年。专家说了什么、打了多少分、谁签的字,全程音视频加电子签名,十几年后都能调取。
投标人投诉的期限只有10天,档案却留15年。超过投诉期限的争议,还能通过举报、审计、纪检调查查出来。
对专家来说,如果当年打分明显不合理,十几年后仍可以追溯。
投标企业遇到不公,证据保存在系统里,投诉时不用只靠记忆。
招标人和代理的归档责任也更明确,资料如果缺了一份,责任在自己身上。
没有例外
外省大多留了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通道。四川、云南、天津、江西规定,技术复杂、涉密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招标人可以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不采用。
广西这份文件没有这类规定。南宁在配套文件里自行补充了三种情形,还需要交易中心确认、监督部门批准。
第四条规定了哪些情况“原则上应采用”,第五条又加了一种情况:被认定存在影响评标公正性潜在风险的,也要采用。
由谁认定、按什么标准认定,文件没有写明。
文件当天施行,没有过渡期,正在等开标的项目同样按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