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优化!
一是适当优化总资产报酬率相关要求,将各行业类型的总资产报酬率要求均由3%放宽至2.5%。 二是完善豁免条款适用规则,将豁免情形中的资产规模门槛由3000亿元下调至2500亿元,同时增设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1.5%的要求;明确对于由地方证监局或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资产规模应满足分行业财务指标要求、资产负债率或总资产报酬率其一应满足分行业财务指标要求,且总资产报酬率应不低于1.5%。 三是优化上市公司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将认定标准由上证50指数成份股/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北交所认可指数成份股调整为“最近两年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且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的上市公司”。
责编:陈丽湘
校对: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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