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的发的一个旅客吐槽国泰航空空姐服务的事儿,被国泰航空深圳代表处投诉举报:
理由是该文标题“国泰的空姐,笑死个人!”以嘲讽口吻贬损国泰航空商誉;正文仅凭单次餐食遗漏经历,将个别乘务员失误泛化为对空姐整体的负面定性;刻意放大并戏谑引用“rush、脑袋不clear英文原话;未提供航班号、日期等可核实信息,却以嘲讽式表述误导公众。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请删除。
我只是转述了这个旅客的说法,旅客也只是还原了当时的场景和国泰航空空姐的说法,哪有泛化为对空姐整体的负面定性?这个深圳代表处的人脑袋不clear?还是故意放大旅客的质疑,就是为了让平台删文?
经历了之前港毒事件,国泰现在学的很聪明,这几年提出“植根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我现在发现国泰所说的背靠祖国的意思是发现祖国中群众有谁提出批评意见,就投诉举报是吧?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