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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设计服务协议指南》,救得了中国设计的“仅退款”吗?|专访立入禁止






一次品牌视觉合作,最终以一场官司收场。


去年6月,一家消费品牌找到设计工作室立入禁止,进行品牌设计服务的相关合作。工作室接下了这个项目,并在此后近一年里多次提案、深化,产出了六套全新VI方案,十五个备选标志方案。在整个过程中,修改次数已超出合同约定的上限。直到今年,当立入禁止提出项目已超出合同范围、需要追加一笔设计费时,对方随后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全部预付款,并索赔违约金。截止发稿,对方都未给予回应。


一份耗时八个月的设计方案、最终换来了一纸诉状。这并非孤例。在设计合作中,许多矛盾恰恰发生在难以量化的部分。投入的时间如何计算,被推翻的方案是否仍有价值,设计过程又该由谁买单。当过程无法被清晰定价,争议也随之产生。


这样的困境并非中国独有。早在1983年,JAGDA(日本平面设计协会)就开始建立设计制作费用基准,并将报价、制作合同与著作权纳入行业规则;AIGA(美国专业设计协会)也于上世纪80年代组织委员会研究设计工作与合同,并持续引入设计管理者与知识产权律师参与修订。数十年间,两套体系不断迭代,试图为设计服务的价值、权利与合作边界建立一套可被共同参照的框架。


反观中国,围绕修改、付款、版权乃至“设计是否完成”的争执一次次发生,专业边界也在一次次具体合作中被重新拉扯,而一套被行业广泛讨论和参照的设计服务协议始终缺席。


2026年9月4日晚,立入禁止公开了这起纠纷的经过,并于今日公布了一份《设计服务协议指南与合同模板》,内容涵盖设计服务协议使用指南及设计服务合同模板,供行业内的设计师参考使用。一次具体的合作纠纷,由此被推向了更大的行业议题。如何界定设计师在结果之外的劳动价值,也将“从为结果付费,到为过程付费”这一命题,重新置入了公共讨论的视界。


在这次事件中,Design360更加希望厘清的是,这场矛盾如何指向设计行业长期缺失的规则与边界,而个体层面的自救行动,又能否成为推动行业建立共识的契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找立入禁止聊了聊。







立入禁止于 2015 年重组。团队成员来自平面设计、编辑、字体研究、空间叙事、视觉写作与动态影像等不同背景。比起“做设计”,我们更关心事物的结构、节奏与语言的生成方式。我们相信:设计是一种组织世界的方式。

工作室在北京与上海设有两个办公室。北京团队聚焦品牌系统、视觉识别、字体设计、包装与编辑出版,同时关注导视、视觉策略与跨媒介叙事的研究;上海团队专注动态设计、CG 影像与多维视觉语言的探索。

立入禁止是一个开放的结构。人与项目一样在不断更新,变化本身让我们保持活力。









Design360

你们认为这次合作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立入禁止

合作失败,本质上是契约精神缺失。契约精神是现代文明的一个基本标志,一个人、一个社会是否具备这种精神,某种程度上也是衡量其现代性的尺度。

第一,社会对无形的知识劳动、知识生产的付费方式,至今缺乏清晰的量化和界定标准;

第二,甲方认为在没有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直接提起诉讼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的法务曾正式发送律师函提出终止合作,对方既未接收也未回应,随后直接提起诉讼。这种缺乏基本沟通与协商意愿的处理方式,反映的是社会协作机制层面的缺失。



Design360

外界质疑一个项目里不可能产出六套VI、十五个标志这样的工作量。“深度提案”具体指什么?




立入禁止

深度VI提案不等于VI手册。VI手册是一份规范性文件,而深度提案是在提案阶段,就已经把这套视觉系统落实到具体的使用场景,比如包装、手袋等物料在各个触点上的实际应用方式,而不只是停留在标志本身、再附带几张延展效果图。

很多情况下,同行给到客户的可能只是一个LOGO,之后简单延展一些效果图。而我们工作室的深度提案,实际上已经相当于把VI的具体应用一并做到了可以直接落地的程度。这样的提案标准并非行业常态,而是在新消费时代,因客户的高要求,而在我们工作室内部形成的一种提案标准。



Design360

这次经历为什么最终促使你们决定推出一份面向设计行业的公共协议?




立入禁止

这次经历让我们意识到,行业内合同的普遍不完善,是纠纷频发的一个重要根源。

具体的推动过程始于律师的建议。一是寻找“预付款不退”相关的行业判例,二是了解行业内相关条款的普遍做法。为此,我们联系了三十家国内知名设计工作室,逐一索要合同模板比对研究,发现这些模板大部分都存在待完善的地方。例如“修改次数无上限”、“商标注册包过”这类不现实的承诺(商标注册本身存在主观审查因素,设计师无法单方面承诺注册成功)。

这促使我们重新查阅了AIGA的《设计服务标准协议》。这份标准协议是美国设计师群体经过自身长期努力、甚至通过街头倡议行动才逐步推动形成的。我们此次交付的过程文件多达六十余G,加上数百页的提案文件和手稿,也是基于这样的经验积累。

出于行业合同普遍存在的漏洞、AIGA协议的启发,以及同行的前车之鉴,我们认为有必要推出一份可供参照的行业设计服务协议,为设计师群体提供公共层面的支持。











Design360

付费是否意味着甲方能拥有更多决定权?在合作中,双方各自的边界又该如何划分?




立入禁止

付费是否等同于拥有更多决定权,很难一概而论。愿意支付相应费用的品牌,多数对自身视觉方向、目标受众已有清晰认知,需求简报也相对明确,这类客户普遍更理性。

“决定权”更准确的理解是,设计师提供若干方向,最终哪个方案更合适是经过反复商讨、双方共同达成一致的结果,这与付费金额本身关系不大,更多取决于沟通与妥协是否达成共识。设计执行层面的专业判断,设计师始终拥有主导权;但方案的取舍,是协商与市场检验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背后其实涉及一个更根本的权利边界问题。甲方当然有权对方案进行判断和挑选,设计师也不应认为甲方的判断都是错的,但双方的权利应当是对等的。这里可以用医生作为类比。病人陈述症状,医生诊断,双方基于专业判断与患者意见达成共识。但如果患者不认可诊断、坚持己见,医生有权拒绝继续服务,病人也无权要求医院退还此前所有挂号费和诊疗费用,若因此在医院无理取闹,那就成了“医闹”。设计行业目前恰恰缺乏“设计师如何体面退出合作”这样对等的边界共识。

我们从去年开始更新了合同模板,大部分条款参照AIGA框架,正是希望把这种边界写清楚。这类合同也成为筛选客户的门槛。如果甲方在签约阶段就要求删除关键保护性条款、加入模糊表述或索要不合理的版权,我们会据此判断对方是否尊重合作,决定是否继续。



Design360

在商业合作中,甲方与公众的审美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设计师的专业判断?




立入禁止

讨论一旦落在“审美”层面就很难展开。一些海报更偏向创作思想、艺术表达;但品牌层面的工作,比如构建一套标志系统,很难用“美不美”评判,它本质上是将商业逻辑与企业的精神价值转化为视觉语言,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审美偏好。

审美本身没有绝对的高低标准,更准确地说,审美是一种能力,有能力高低之分。在我们看来,真正成熟、理性的客户不会执着于“美不美”,而是关心这套VI系统或标志能否有效服务品牌的生意目标、让受众理解并认同品牌理念。这才是应有的沟通焦点。

甲方聘请设计师,正是因为设计是一项专业工作,非专业人士普遍在专业上的审美能力不足。这不妨碍任何人对美提出意见,但如果试图用个人喜好反复评价、否定专业结论,就违背了聘请专业人士的初衷。很多纠纷中的“不满意”并非基于客观标准,而是审美判断变成了甲方当下的主观心情。这种没有边界的主观判断,才是导致合作破裂的根本原因。











Design360

很多成熟工作室本来就有自己的合同,为什么行业还需要一份公共的、可以被设计师共同使用的协议?




立入禁止

具备一定行业话语权、体量相对成熟的工作室,尚且可以在合同环节主动设置门槛来筛选客户、拒绝不合理条款;但目前行业内大量年轻设计师和小型工作室并不具备这样的议价能力,他们很难在合作中主动提出对自身有利的条款诉求。

行业标准的意义正在于此。当一份被广泛认可的公共标准存在之后,即便某个设计师最终选择在具体条款上妥协,那也是他们在知情基础上做出的自主选择,而不是因为根本不知道“预付款该不该退”“合理的修改次数是多少”这类问题本应有一个行业公认的参照答案。目前很多设计师所面临的困境,恰恰源于这种标准的缺失。

甲方说了算,是因为没有其他可以对照的依据。建立这样一份标准,实际上是在为议价能力较弱的从业者提供一份可以援引的、公共意义上的支持,这也是本次事件带来的、超越个案本身的行业价值所在。而能否借此推动大家共同建立一套行业标准,需要独立工作室、行业协会与媒体等各方力量的联合,而非依靠单一工作室完成。



Design360

这份协议是不是更多适用于头部工作室?网络上就有声音认为,收费较高的设计师遇到纠纷不值得同情,你们怎么看?




立入禁止

这种对立本身没有意义。我们去推动一套行业标准、并不是只为收费高的一方说话。不管设计费是五千元还是五十万元,标准要解决的都是同一件事,也就是“该拿到的钱能不能拿到手”。哪怕只收五块钱,这套逻辑同样适用,能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跟收费高低没有关系。行业标准是为所有从业者服务的,不是只保护某一个价位区间的人。



Design360

这份协议具体涵盖了哪些内容?有没有哪些内容是你们想要重点阐述的?你们提到协议做了本土化处理,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立入禁止

这份协议参照了AIGA的框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做了本土化调整。整体上,协议从项目前期准备与提案有效期开始,覆盖费用、税费、付款条件与逾期违约金,工作范围变更、工期延误的处理机制,以及验收标准和补救措施;也包含客户的配合义务、设计师的署名权与作品展示权(这是我们从早期合同版本起就格外重视的条款)、保密条款,以及独立承包商相关条款(如打样、摄影、字体授权等第三方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此外还有禁止招揽条款、侵权风险防范条款,以及权利转让的先决条件。

其中管辖权条款对设计师影响尤其显著。它决定了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将在哪里进行。而异地应诉往往需要额外承担跨地域的诉讼成本。所以在签约时,我们会尽量争取更有利或中立的管辖地,但多数甲方不愿接受。

协议之所以内容详尽,是因为许多原本基于公平原则、一页纸就能说清楚的共识被反复挑战。将缔约前后到项目执行各阶段、乃至分歧后的终止机制逐一写入条款,正是因为审美判断容易变成主观情绪化的评价,而非专业标准的讨论。

当前,设计师普遍处于弱势。我们希望这份协议能够完善对设计师的保护,把失衡的天平尽可能拉回相对平衡的状态,而不是反过来矫枉过正、形成另一种偏向。如果协议本身变成单方面向设计师倾斜,那也只是把原来的失衡换了一个方向,并非我们希望达成的、双方相对平等对话的状态。



Design360

协议推出后,你们希望它能够为中国设计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与改变?希望设计师们如何在使用中持续迭代它?




立入禁止

目前的思路是先观察协议推出后的反响,收集设计师群体的反馈,再判断是否有遗漏需要补充。协议本身具有开源的性质。它面向行业开放,也希望未来有更多从业者与法律人士共同参与迭代。

关于期望的影响上,首先我们是希望切实改善身边合作紧密的工作室的处境,并以此为起点影响更多从业者。也希望能推动一些基本共识的建立。

拿国外来举例,即使没有启动相关的设计项目,客户对设计师的咨询服务也是需要付费的。对“过程”本身价值的认可,是国内行业目前还未建立起来、也是这份协议希望逐步推动形成的认知。



Design360

立入禁止经历了中国飞速发展的时代,去年也刚刚庆祝了工作室十周年,再观当下,你们对设计行业的未来发展抱着怎样的态度?




立入禁止

对行业未来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与经济环境相关。2020年前后,行业正处于相对景气的时期,我们那个时候也说,“2020年是最好的平面设计师的年代”。而如今,越来越多工作室都在面临尾款难以收回的普遍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经济下行背景下形成的“时代性坏账”。

我们观察到不少同行开始转向体量更小、更独立的运作模式,例如“一人工作室”式的组织形式,这类模式或许能更好地保护自己,AI时代也可能让这种模式变得更容易运作。

我们还是倾向于解决问题。设计行业并不是没有希望了,而是需要不断寻找新的应对方式。比如说,我们现在就在实行阶梯制的合伙人制度,希望逐步培养新一代合伙人,把工作室的理念和积累延续下去。目前我们也已经在上海设立了新的工作室,未来还会拓展工业设计、空间设计等方向,通过不同地区和专业方向之间的协作,让工作室能够更持续地发展下去。



Design360

对于行业内还在坚持做设计的设计师,你们有什么话想对他们说?




立入禁止

我们希望联合更多设计师、品牌、设计组织与法律界人士,一起推动设计师群体在行业中话语权的改变,让专业真正回归它应有的商业地位,让甲方与设计方能够真正实现平等的对话与协作。

希望在未来,包括平面设计在内的每一份专业工作,都能从“为结果付费”逐步转向“为过程付费”。当下是一个高度看重结果、忽视过程的社会环境,而设计中大量的专业投入、沟通成本与试错过程,往往在这种唯结果论的评价机制下被忽视和低估。但是,尊重过程,本身也是对专业价值的基本尊重。




中国设计行业走过经济腾飞,也经历了机会与奇遇不断涌现的新消费时代,最终来到当下的节点。技术与市场飞速变革的同时,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愈发清晰。合作,本应意味着建立在专业共识上的双边关系,却也在一次次摩擦与博弈中,陷入边界模糊、反复退让,以及意见的角逐与角力。


立入禁止选择把自己的经历公开,让争议不仅止步于一次合作的得失,而是将那些无法被量化的劳动、反复被讨论却一直亟待解决的问题,写进了一份协议。从“为结果付费”到“为过程付费”。设计不只是最终呈现的结果,背后那些条分缕析的策略性工作、没有成为结果的方案、以及持续的沟通与试错,虽然无法被金钱所量化,却不意味着价值的消隐。藏在台面之下的劳作,不被看见,但也应被尊重与理解。


一份协议很难让这些问题就此消失,真正的改变,也终究不会只靠一家工作室去完成。未来,它的迭代与使用需要更多从业者的参与,也需要行业组织能够承担起更多角色,系统性地梳理规范,在纠纷出现时为设计师发声,让个体经验,慢慢成为行业相通的语言与共识。协议,只是一个起点。而设计工作的尺度,也正在从这里开始,被一点点重新建立起来,它关乎专业,关乎平等,也关乎这个行业仍然可以期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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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 | 海泉、figcore

编辑|fig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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