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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的原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站在被告人席上,身着黑色便装、身形瘦削、头顶短发花白,已无往日的意气风发。10月12日,浙江温州中院一审宣判,对胡幼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胡幼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认定,胡幼桃在1997年至2025年间,利用相关职务上的便利,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364万余元。据法院披露,他的受贿犯罪有未遂情节,其本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详见财新网:《28年受贿4364万余元 江西又一名原"财神爷"胡幼桃一审获刑13年》)
善于集中财力办大事
据公开简历,胡幼桃今年71岁(1955年4月出生),江西萍乡人,1983年毕业于原江西财经学院(1996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大学)。当时的江财是财政部部属高校,众多毕业生分配到各地财政、金融等系统,逐步走上管理岗位。江财校友网曾记载,胡幼桃是该校1983届国民经济计划本科专业校友,但亦有信息指其毕业于贸易经济专业。
言行不一、贪腐28年
赣省两任“财神爷”前腐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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