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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演出,他就在哪举报”,山东大衣哥朱之文自曝长期遭黑粉举报:商演一个月减少到六七场,都要上高铁了接到取消电话,“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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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哥朱之文最近说了一件事:他每到一个地方演出,就有人举报。有一次他已经准备上高铁,却接到商家通知,演出取消。举报的理由是说他“劣迹艺人”。他不认识举报者,对方的动机在他看来很简单——“看不得别人好”。

举报是一种合法的监督渠道,这一点毫无疑问。观众对公众人物有意见,向主管部门反映,是制度赋予的权利。但任何一种权利,一旦被用来专门对付某一个人,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朱之文描述的情况,有几点值得注意。举报是持续性的,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在哪演出,他就在哪举报”。举报是有组织的,建了很多群,专门给当地文旅和主办方“添麻烦”。举报者几年前还给法院写过保证书,承诺不再捣乱,但后来换了方式继续。这些特征加在一起,已经不太像“监督”,更像是一种低成本、可持续的骚扰。

骚扰的成本低在哪里?一个电话、一封邮件就能完成,不需要举证,不需要露面,不需要承担说错话的风险。而被举报的人要面对的是:演出取消、收入中断、合同作废、反复解释。主办方这边,核实举报需要时间、需要人力,而取消一场演出只需要一个决定。在“先取消再说”的逻辑下,举报者几乎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让被举报者承受实实在在的损失。

朱之文说商演减少到一个月六七场。这个数字背后是一个具体的人的生计。他靠演出吃饭,演出没了,收入就断了。而那些举报他的人,可能连他的面都没见过。

这件事真正提出的问题是:当举报从监督变成骚扰,谁来保护被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在面对举报时,能不能有一个基本的核实流程,而不是一接了之?如果“一举报就取消”成为默认反应,那么举报就会继续成为一些人手里的工具,而真正需要被监督的事,反而可能被淹没在噪音里。朱之文准备起诉,是在用法律划定一条边界。这条边界不仅是为他自己划的,也是为所有可能被同样方式对待的人划的。来      源:海报新闻、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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