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企业厂区内
可燃物较多
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
若消防车通道被私自占用、堵塞
会延误灭火时机
不仅会造成企业财产损失
甚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因此,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至关重要
近日
北京市大兴区消防救援局
在集中开展“两个通道”专项检查行动期间
发现一家生产企业在厂区消防车通道上
搭建简易棚,当作临时库房存放货物
图源:大兴消防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消防救援部门对该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日常生产经营中
别给“生命通道”添堵!
守护“生命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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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 大兴消防 法治进行时
▌科普:应急管理部
▌编辑:张文烜
▌校对:宋月蒙
▌审核:王 雪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