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压实责任、理顺部门协同机制。为此,不少地方对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整合优化,将原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合并,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环委)。县级层面同步落实,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两部门均加挂县生环委办牌子,形成“双办公室”运行格局。制度设计上,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发展统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专业监管,二者协同推动绿色转型。
挂牌很容易,难的是让权责真正落到实处。
2025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把“三管三必须”写得很明白。项目准入、绿色转型等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统筹;污染防治、督察整改等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督办,相关行业部门按责落实。《责任制规定》还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追责情形。
要落实《责任制规定》,推动“双办”从挂牌走向“共同扛事”,应从3方面着手:
明确“两张任务清单”。年初由“双办”共同拟好两张清单:一张是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绿色发展任务清单,把生态约束嵌进规划编制、能耗双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任务中;一张是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污染防治任务清单,盯监管执法、问题交办、督察整改等。两张清单报县生环委审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台账”,分管县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把责任落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事项上,清单才不是纸上谈兵。
明确“一个会商闭环”。建立“双办”联席会商机制,会商确定的重点任务以县生环委名义印发,和招商指标同调度、同排名。将“两高”项目把关、节能审查等纳入发改重大事项统筹,林业碳汇、GEP核算等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
明确“一个考核结果”。由县生环委对成员单位年度述职评议,排名靠后的约谈,整改滞后的,由县生环委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介入督办。《责任制规定》明确,述职评议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自选动作,而是贯彻中央党内法规的刚性要求。此外,考核结果要和任用、问责结合起来。
只有划定权责边界、明确会商程序、压实考核问责,两个办公室协同发力,县生环委“双办”统筹才能真正做实。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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