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工会经费可申请
全!额!返!还!
第4批申报正在进行
10月31日截止
一起来了解!
全国总工会明确: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延续执行到2026年12月31日,有关具体要求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9号)执行。
广东跟进明确:根据全总有关通知精神,广东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顺延1年,至2027年5月31日止,共分5个批次办理。
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
低于1万元(不含,下同)
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同时符合25人以下小微企业全额回拨和此项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只能办理一次全额回拨。
以潮州市总工会公布的测算为例:
某私营企业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税务代收按时足额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工会经费共计25000元,并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完成工会经费分配上缴,其中65%即16250元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35%即8750元逐级上缴到上级工会,低于1万元,则该企业工会可以按规定申请返还政策期限内即所属期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的工会经费已上缴部分。
测算的关键在于上缴部分:年度缴费总额减去已返还到工会账户的留成,上缴额低于1万元,即符合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例子中的65%/35%并非全省统一比例。基层留成与上缴上级的比例因地区而异,按粤工总〔2019〕30号:
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基层工会经费回拨比例为70%;
粤东西北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65%。
具体以当地工会经费分成规定为准。
按照新的政策时限,对《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的第4批次进行调整,并新增第5批次,具体如下:
注:第5个批次年度计算区间实际为8个月。
每一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第4批次申报期间可申请补办第1、2、3批次;第5批次申报期间可申请补办第1、2、3、4批次)。
第5批次截止日期前仍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其它有关事项和要求仍按照
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执行
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上级地方总工会(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县级总工会)申请办理。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有关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厅(局)工会统一向当地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申请办理。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报办理工会经费全额回拨需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
缴费单位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之一(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佐证材料;
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对基层工会提交的审核材料,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经办人。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请的工会经费实行逐级返还,最终由受理单位划拨至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在申请表中登记的工会账户。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
具体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和返还时间
各地执行细则会有差异
办理前请以当地总工会最新通知为准
近期已发相关通知的城市如下
点击可查看原文👇
这笔返还的经费
最终都会回到职工身边
一起来了解这笔钱
从哪来、花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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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开展春游秋游、购买公园年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发放生日蛋糕券等。
近年来,全总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如: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可购买全民健身服务;县级以上工会可组织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六类群体子女的“工会夏令营”,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