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上述微博提到的AI视频中,名为“花姐”的账号,以“明星同款、吴越推荐”为由头推荐一款护肤品。
此外,涉事视频中还有配套解说:“吴越真的太牛了,为了回馈老粉丝,居然联合***厂家给大家送福利。”涉事视频号还开启了评论精选。
在该视频号账号发布的视频里,同样被碰瓷的还有前中国女子乒乓球运动员、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邓亚萍,出场画面、文案与上述视频基本一致。
吴越,1972年4月10日出生于上海市,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代表作品有《我的前半生》《和平年代》《县委大院》《沉默的荣耀》《前妻》《少年的你》等。
声音侵权,应该赔偿!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飞速发展,语音合成、声音克隆等应用渐渐融入日常生活,未经许可擅自采集他人声音投喂训练AI、合成语音并商业化牟利的行为,也屡屡出现。该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9月7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四条进一步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未经自然人同意,使用自然人的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该自然人的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等生成能够识别该自然人的合成人声,该自然人主张行为人侵害其声音权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据“上海一中法院”消息,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合成语音引发的自然人声音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判决平台运营方构成声音侵权,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万元。法官表示,平台运营方在未取得配音演员授权的情况下,利用AI技术合成与其声音高度相似的语音并用于商业推广活动,最终被认定构成声音侵权。
法官也表示,平台应当建立声音素材来源审查机制,对训练数据和生成内容进行合规管理。唯有在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之间划定清晰边界,才能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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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农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