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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对大众汽车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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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作者带大家领略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两起汽车产业案件(《美国“速成车”往事》《“把他们的广告费全部赔偿给受害者”》),当然这些问题并不只出现在美国,欧洲一样有。
接下来这个关于德国大众的案件,离当下不远,许多读者应该略知一二。

2015年9月18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一纸违规通告:大众汽车在其柴油车上安装了一种特殊软件——它能识别出车辆是否正在接受尾气检测,检测到时就控制排放,正常上路行驶时,则大幅放松限制,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最高可达法定标准的数倍至数十倍。

这类软件在业内被称为 defeat device,中文通常译作“失效保护装置”或“作弊软件”。波及面非常广:全球约1,100万辆柴油车安装了该软件,其中欧洲就有约850万辆。

丑闻公布后,大众股价腰斩,集团CEO马丁·文德恩辞职,美国车主很快通过“排放系统改造加现金赔偿”的方案拿到每人数千美元的补偿。但欧洲车主的境遇却截然不同。大众的立场很明确:欧洲车辆没有被禁止上路,车主没有实际损失,所以没有赔偿义务。

同样是作弊车,美国车主拿钱,欧洲车主吃闭门羹。这一落差,成为后来德国集体诉讼案的直接导火索。

德国消费者要告大众,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是成本。一个人请律师打一场对跨国企业的诉讼,费用可能远超赔偿所得。德国虽有消费者权益组织,但传统上无权代表消费者集体索赔。

转机出现在2018年。

德国《民事诉讼法》新增了“示范诉讼”(Musterfeststellungsklage)制度:由有原告资格的机构(如消费者协会联合会vzbv)作为原告提起“示范诉讼”,争议的核心法律事实,即“大众是否构成违约、车主是否享有赔偿请求权”,由法院统一认定;已经登记加入的消费者,受其判决约束,等待结果后各自主张赔偿。

2018年11月1日新规生效当天,vzbv就在布伦瑞克高等地区法院(OLG Braunschweig)对大众提起示范诉讼。登记窗口随即开放,最终约43万名车主登记加入,成为欧洲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选择加入制”(opt-in)消费者集体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同一时间,vzbv也以同样方式起诉了戴姆勒公司,足见柴油门在德国绝非大众一家之事。

随着诉讼的推进,焦点问题变得清晰而尖锐:首先,装有作弊软件的车辆是否构成“重大违约”?其次,如果构成,车主的损失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要求全额退还购车款?

原被告双方在2019年展开激烈交锋。

大众辩称,车辆本身性能完好、可正常行驶、可正常通过年检,车主的使用目的没有落空,因此不存在与购车款等值的损失;即便有损失,也只限于车辆转售价值的折损。vzbv则主张:消费者购买的是一辆“合法合规”的柴油车,这一核心合同目的因欺诈性软件而落空,车主有权要求返还购车款。

2019年1月,法官在第一阶段程序结束后向双方释明案件事实与法律争点,并正式建议庭外和解。此后数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反复谈判。2020年1月,法院举行了关键听证;2月14日,眼看法官可能作出对己不利的认定,双方终于松口。

2020年2月28日,布伦瑞克高等地区法院院长亲自出面,vzbv与大众达成庭外和解。

这份和解方案的关键内容包括:

第一,总额有上限。大众承诺为和解预留总金额最高8.3亿欧元。 这个数字是“预估上限”,而非最终实付金额。

第二,各自报价、自愿接受。和解不是由43万人平分8.3亿欧元,而是由大众向约26万名符合资格的车主逐一发出书面报价,和解赔偿金额按车型、车龄等因素在1,350欧元至6,257欧元之间浮动,平均约为当初购车价格的15%。 车主收到报价后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如果接受,则拿钱结案,放弃进一步追索;如果拒绝,则可继续个人诉讼,但须自担风险。

第三,不承认责任。这份和解并不包含大众对违约或欺诈的承认。

vzbv的负责人在和解公布时表示:“我们争取过更高的金额,但这是艰难谈判中能够取得的最大结果。”

和解达成三个月后,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2020年5月25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在两起个人诉讼中作出里程碑式判决:认定作弊软件构成重大违约,车主有权要求大众退还购车款,但应扣除车辆使用期间的折价。

这个判决显然比和解方案更有利于消费者。但大众案的消费者大多已经选择了和解方案。

2020年6月30日,大众集团宣布:与约24万名车主完成和解,累计支付超过7.5亿欧元。

大众尾气门事件最初是由美国曝光出来的,为什么德国人不去努力保护自己的民族企业,还要在德国本土对大众进行不利的判罚呢?

一方面,是因为德国大众的行为显然也侵害了德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德国消费者不会吃“民族大义”这套说辞。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德国是一个典型的外贸型国家,德国的生产制造从来不是为了满足本土需求,而是要满足海外需求。如果德国消费者的声音被压制,那其他国家就会对德国的产品质量体系产生怀疑,对德国制造的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大陆的车企,正在努力出海的进程中。本土市场卷如红海,当前行业利润率极低。但海外市场,尤其是先发国家的市场,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水平,是显著高于国内和其他后发国家的。

国产车企当然可以选择去建立两种生产体系,确定不同的供应商,采用不同的配件,当然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相信部分国产车企会选择另一条路。

要承认不同国产车企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无论对车辆的安全性要求、研发设计制造周期以及售后处置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这些差距并没有被很好地反映在车价上,这是因为一段时间以来,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非理性甚至违法的宣传,误导了众多消费者。

这也是当前官方要出手对汽车行业进行全面治理的原因所在。

要真正出海,真正走出去,真正收获海外市场,不是靠公关和宣传就能实现的。更重要的是,如作者所言,当技术实力逐渐领先之后,标准之争就成为更重要的方面。标准的领先,才是真正的遥遥领先。

利用一个周末时间,通过欧美三个案例,把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基本表达清楚了,这个话题告一段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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