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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词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的现实需求与法治路径

词元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治理难题也逐步显现。词元不能脱离具体模型和应用场景而独立存在,同等数量的词元可能对应不同的成本、质量和价值。更重要的是,分词、计费、调度和结算规则都掌握在平台手中,技术优势容易转化为规则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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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 徐媛

2026年3月,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优先推荐“词元”作为人工智能领域Token的中文名,国家数据局正式采纳使用。当月,我国日均词元调用量突破140万亿。随后,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词元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治理难题也逐步显现。词元不能脱离具体模型和应用场景而独立存在,同等数量的词元可能对应不同的成本、质量和价值。更重要的是,分词、计费、调度和结算规则都掌握在平台手中,技术优势容易转化为规则优势。与平台规则的快速生长相比,法律规则的供给明显滞后,亟须将词元交易纳入法治轨道,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推动其规范运行。


词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的现实需求



词元交易市场快速生长,规则供给却相对滞后,治理矛盾日益突出。既有规则难以直接适用,立足词元交易的技术特性构建专门规则,已成为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厘清交易关系是稳定市场预期的前提。词元只有进入模型调用和智能服务关系,才能成为计费与结算的依据。用户购买词元额度,实质上是取得约定范围内的模型调用资格,而非取得某种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如果交易定性含混,司法实践中则无法厘清模型能力如何交付、违约责任由谁承担,同类纠纷案件还可能出现不同裁判结果。法律只有先明确交易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市场主体才能形成稳定预期。

统一计量标准是保障公平交易的基础。词元计量结果并不只取决于文本本身,而是取决于平台的技术规则。分词规则、缓存策略和上下文窗口不同,同一任务的消耗便不同。计量口径不一,用户就无法比较各平台的真实报价,监管机关也无法判断计费是否合理,公平交易更无从谈起。只有建立统一的计量参照,使词元消耗可测量、可比较,价格才能真实反映成本与效率。

规范平台管理是维护竞争秩序的关键。词元交易通常依托大模型平台、算力调度平台或聚合平台开展。平台既制定交易规则,又可直接提供模型服务,还能通过接口标准、展示排序与调用限额影响交易机会,甚至对自营服务予以优待。这种角色混同使得平台可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排斥竞争的规则安排。法律应为平台的这种管理权划定边界,从而便于更好地守护整个市场赖以运行的竞争秩序。

衔接监管救济是实现规范运行的保障。词元交易横跨计量、价格、数据安全和市场竞争等多个监管领域,任何单一部门或地方规则都难以实现全链条治理。地方实践若缺乏国家层面规则统筹,可能形成新的市场分割;用户若无法获取计费和调度记录,维权同样难以实现。只有同步推进监管协调与权利救济,才能切实保障词元交易规范运行。


词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面临的现实问题



目前,词元交易市场尚处于形成阶段,规范运行的基础尚不牢固。从交易定性到权益救济,实践中已暴露出许多问题,仅靠市场自身难以有效化解。

交易性质不明导致规则适用困难。词元既是模型内部的信息处理单位,也是模型服务的计费与结算依据,因此,交易性质容易含混。有的平台将词元额度表述为“数字商品”,有的则将其作为服务套餐或预付额度,交易定性并不统一。定性不同,适用的规则就不同。模型版本改变后能否按原价扣费、服务质量下降时能否退还余额、系统故障造成额外消耗时如何担责?这些争议的根源都在于交易性质缺乏统一界定,规则适用由此陷入困境。

计量标准不一导致价格比较困难。词元计量依附于特定模型服务与分词规则,不具备跨模型、跨语言、跨模态的天然可比性。各平台自行设定输入输出计费方式、缓存折扣及内部推理费用,账单口径差异较大,真实成本难以横向比对。由于计量参照与外部审计机制尚未建立,计费争议缺乏客观判定依据,这使得监管机关无从核查,用户无法核验,司法机关亦难以认定。

平台权责失衡导致竞争约束困难。平台掌握分词器版本、模型调度记录及计费日志,可单方调整价格、折算方式与调用条件,而用户和开发者缺乏核验能力。部分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概括约定,有权随时调整计费方式或服务内容,用户仅能选择接受或退出。智能体在后台选定模型并安排调用次序,平台若同时运营自有模型,还可能借助不透明的调度规则优先调用自营服务。开发者一旦完成技术适配,通常面临较高迁移成本。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规则对词元调用来源披露、计量公平、结算透明与数据迁移均未设置专门要求,平台与用户、开发者之间权责明显失衡。

监管规则分散导致权益救济困难。2026年6月,武汉“汉数通”平台率先以词元作为数据交易计价单位;8月,首例以词元为计量单位的“数据+模型”交易在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完成备案,地方探索已逐步起步。地方先行有助于积累实践经验,应予鼓励,但若计量口径、平台准入与结算规则长期各自为政,跨区域交易的制度成本将持续抬升。词元交易的监管职责分散于网信、数据、工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易产生职责交叉与规制空白。目前,发生交易争议时,计费日志、调度记录等关键证据由平台掌握,现行规则亦未要求平台统一留存和披露相关信息,用户难以证明计量规则发生变更或服务质量与支付对价不相匹配,维权成本居高不下。


词元交易市场规范运行的法治路径



厘清交易性质并完善适用规则。对词元的法律定性应当回归其技术功能。词元是衡量模型调用规模与服务费用的技术单位,不宜被笼统认定为独立财产。以获取模型能力为核心给付的交易,应依据服务合同及技术合同的相关规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涉及数据许可或算力供给的复合交易,应根据实际内容分别适用对应规则,避免以“词元交易”之名掩盖不同法律关系。平台应在合同中明确模型名称与版本、计费口径、额度期限、服务可用率、余额处理、规则变更与系统故障责任等事项。平台单方更换模型或实质加重用户负担的,用户应当享有合理的选择、退出及余额处理权利。

统一计量参照并健全审计机制。统一计量参照不干预各平台的分词技术,仅要求计量结果能够相互换算、相互比较。应以《人工智能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引(2026版)》为基础,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词元计量框架及测试方法》等标准的研制,逐步建立跨语言、跨模型与跨模态的换算规则。新标准实施前,可由行业自律组织牵头开展统一测评,公布各平台完成相同任务时的实际词元消耗、服务时延与收费金额。平台还应清晰披露输入、输出、系统提示、缓存及内部推理的计费方法,探索建立分词器版本登记与重大变更报告制度。针对大额调用以及金融、医疗、司法等重要场景,应建立计费日志留存、异常消耗复核与第三方审计制度,确保计量结果可由外部核验。

划定平台权利边界,压实主体责任。平台具备分词、调度与计费的技术控制能力,即应承担相匹配的义务,包括调用来源披露、动态调价说明、异常消耗预警、日志留存及争议协助。智能体或聚合平台调用自营模型时,应向用户作出必要提示,并公开调用理由。平台还应支持用户以开放格式导出调用明细、配置信息与相关数据,为迁移至其他平台提供便利。在法律衔接层面,平台针对计费方式、额度期限、模型替换与责任限制等格式条款,应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兼具电子商务平台属性的经营者,还应适用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不得不合理限制交易的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则应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规制其限定交易、搭售与差别待遇行为。

衔接监管规则并强化争议救济。在监管层面,国家应建立词元交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计量、价格监管与竞争秩序维护,网信部门负责数据与算法安全,数据主管部门负责交易市场建设,形成统一的计量、准入、结算与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地方可有序开展试点探索,但不得依托地方标准排斥外地平台、阻碍跨区域交易。司法层面,用户初步举证证明存在异常扣费或服务实质降级情形的,经其申请,法院可责令平台提交计费日志、分词器版本与模型调度记录。平台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可适用举证妨碍规则,认定用户的诉讼主张成立。此外,可通过引入专家辅助人、开展技术司法鉴定、发布典型裁判案例等方式,提升司法机关查明技术事实的能力,逐步构建词元计费争议的举证规则与裁判标准体系。

总之,词元交易市场的法治化,是这一新兴交易形态走向成熟的必然要求,也检验人工智能时代的国家治理能力。为此,应以清晰定性和统一计量夯实公平交易的制度基础,以监管协同等维护开放竞争秩序,使市场主体能够识别成本、顺畅迁移并获得有效救济。唯有如此,词元交易市场方能有序生长,我国智能经济的规范化运行、高质量发展方能有法可依。【本文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科研启动项目“贵州省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制度研究”(项目编号:GCRC26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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