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消息
近日在泉南高速江西永新段
交警接到报警称
一辆小汽车恶意低速行驶
导致后方拥堵
交警根据线索
很快锁定了违法车辆和驾驶人
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因不满后车闪灯提示,“脾气上来了”,便故意将车速稳定在80km/h,长时间与慢车道的大货车并行将路面“堵”死,导致后方车辆无法按正常速度行驶,形成拥堵。
图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在高速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驾驶证记3分。
无独有偶,今年8月
“广东交警”也通报过一起
因“龟速”驾驶车被追尾的事故
彼时涉事司机理直气壮地说:
“天黑看不清,我怕撞了别人”
图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据“广东交警”,2026年8月10日凌晨2时10分许,寇某驾车在二广高速山西忻州段第二车道行驶时,被后方一辆轻型货车追尾,随后失控撞上右侧护栏。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好在无人受伤。
交警调查发现,事发前寇某在高速上长时间超低速行驶,事发时速度甚至低到35km/h;而货车司机在事发前未保持安全车距,并表示自己“没看见前车,看见时就已经刹不住了”。
让人震惊的是,寇某一开始并未认识到自己违法过错的严重性,强行辩解道:“你只是针对性调取35的最低码,你怎么不看我开得快的时候呢?我白天都跑90到100。”甚至还反驳交警:“那别人为什么没顶上来呢?!”
交警对寇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向其讲解高速上关于速度的相关规定和超低速行驶的危害,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认定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很多人认为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开慢点更安全,超速才是危险
实际上
超速行驶和低速行驶同样危险
不仅打乱了高速上正常车流秩序
更给道路通行埋下安全隐患
“龟速行驶”
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车流中一旦出现 “龟速车”
极易引发急刹、变道超车等情况
不仅降低通行效率
还大大增加事故风险
低速行驶引发追尾事故
导致后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
并排低速影响交通效率,易引发后车“路怒”
白色小车在快车道上低速行驶,造成后方三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高、快速路上司机的驾驶预判
大部分基于“前车匀速行驶”
突然出现的慢车
会让后车预判失效、反应时间不足
因此车速慢≠安全
低速行驶同样可能面临
违法与事故的双重风险
哪些行为属于“龟速行驶”?
“龟速行驶”指的是超低速行驶,一般包含两种情形:
车辆违反最低限速规定
即车辆行驶速度低于道路或车道最低限速值。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速低于最低限速,或者在多车道高速公路左侧快速车道行驶时,低于该车道最低限速规定。
车辆行驶速度与车流速度不匹配
车辆行驶速度远低于当前通行条件下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
法律速递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处50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如何避免出现“低速行驶”?
熟练驾驶
新手上高速如果不敢开快,请尽量不要占用快车道。而对于副驾驶人来说,也要及时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
提前规划路线
有一种引起“龟速行驶”的常见情况是不认识路。边开车边找路会让驾驶人分神,无法观察反光镜或忘记注意周围的情况,从而引发事故。所以,建议大家在出发前设置好导航,规划好路线,不要快到了再找目的地。
不要分心驾驶
引发“龟速行驶”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开车打电话或者发微信。这样做容易分散注意力,导致车速突然下降,造成追尾事故。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
行车切忌一味求快
也不可刻意低速行驶
把握合理车速、保持谨慎操作
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行车环境!
来源 | 南山融媒体中心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广东交警 深圳交警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曾天桦
责编 | 朱晴滟
审核 | 何然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本条微信部分图片或来自网络
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