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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王凤朝。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移送司法4个月后,成都原市长王凤朝被公诉。10月15日,最高检网站通报,四川成都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王凤朝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凤朝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南长沙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沙检察院已向长沙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王凤朝利用担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空调产品事业部部长、副董事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600839.SH)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裁、总经理,四川内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四川国资委副主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四川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比王凤朝公开简历,他于1996年12月以四川长虹副总经理身份兼任长虹集团空调产品事业部部长,2025年11月26日在任上官宣被查。期间,约有5年他在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尽管在他被查后川航系统已有多名国企高管落马,但这段任职经历未被检方指控有受贿行为。这意味着他的受贿时长或达24年。
另外,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王凤朝“违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意味着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或可追溯至他28年的国企任职经历。此番检方指控也印证他被“倒查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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