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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政策也能申请!月租469元起,龙华区新一批公租房开始申请

龙华区轮候申请人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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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6年第二批明日开始配租啦

本批次共有894套可选!

原政策也可以申请!

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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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龙华区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

21日开始配租

✅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8日18:00(共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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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21个项目894套住房,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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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下滑动或点击图片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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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按原政策认租的家庭,签合同前若已申请核对,结果不符合限额标准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并退出轮候册。要不要申请核对,结合自家收入财产情况谨慎决定。

📌 认租信息提醒

1️⃣ 龙馨家园无学位。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选了即视为知晓,后续不能以此向住建局提诉求。

2️⃣ 腾退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学区和学位问题要咨询龙华区教育局,住建局不作承诺。能否落户、办居住证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

3️⃣ 无障碍房源(臻著雅居3套、雍云府1套、云岭府1套、龙馨家园28套)只面向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60周岁以上的家庭,或60周岁以上单亲家庭。


✅配租对象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2️⃣2026年10月20日18:00前属龙华区户籍

🔴 经济状况核对

以下两类在册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6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352号令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后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2025年4月18日至本次操作认租前曾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并已受理的在册轮候人


✅经济状况核对

目前,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已转为常态化受理,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公租房认租工作实现独立运行。请没有提交过经济状况核对或者核对报告有效期过了的在册轮候人需尽快提交核对申请。

注意:

提交核对申请需谨慎,如果经济状况核对申请不合格,将会被退出轮候库!

在认租申请时间前没有的提交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将无法申请本批次公租房

详细核对内容可观看:关乎认租!深圳公租房经济状况核对相关问题解答


✅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10㎡的房源

👫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55㎡的房源

👪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为不超过70㎡的房源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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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13030775.html


Part 2

龙华区公租房预约看房及申请入口



✅预约看房

(一)看房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注: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后续将不再安排看房。


(二)看房注意事项

1️⃣ 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

2️⃣ 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3️⃣ 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三)看房预约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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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提交申请

⭕轮候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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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认租家庭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意向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意向房源,全部意向房源均不符合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申请大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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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选房排位规则及重要提示



✅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其中:

🔴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房源;

🔴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的三房房源。

🔴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安排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选房。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两批次确定选房排位顺序。

第一序位(选房排位1~65位):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选房排位66~130位):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选房排位131位及以后):

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重要提示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如下:

📝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详细信息可观看:深圳公租房经济状况核对:一文读懂它是什么、有何用?

⭕已认租公租房:

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其他保租房:

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学位及落户问题:

本次配租项目房源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轮候信息需正确: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后续配租:

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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