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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淘金” 境外收入追税中丨特稿

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居民前往海外工作、从事境外投资,中国税务部门的稽查力度也逐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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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居民前往海外工作、从事境外投资,中国税务部门的稽查力度也逐步加大


文|财新周刊 文思敏 王小青 发自香港


2025年5月9日,武汉市民刘陌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提醒您自查自2021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记录,是否包括您全球所得”,并建议他主动申报境外收入。当月13日,刘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再次收到自查提醒。两天之后,武汉税务部门打来了电话,约他去个人所得税办公室面谈。

“从2024年年中到现在,找我们咨询境外收入报税的客户不断增加,之前一般是每年个位数的境外所得申报问题,这两个月已超过两位数了。”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业务合伙人叶永青2025年5月中旬向财新表示,不少客户近期接到税务部门的境外收入自查通知,被追缴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境外的投资收益,比如投资盈利、利息、股息。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已于2025年3月1日展开,至6月30日结束,因此收到自查要求的居民需要在近期完成申报。刘陌告诉财新,他从2021年开始频繁交易美股,截至2024年,在老虎证券上的交易额大约1500万美元;此外他在富途证券等其他平台上也会“炒美股”。

2025年3月25日和26日,湖北、山东、浙江和上海四地税务机关几乎同步发布新闻稿,透露它们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对未申报境外收入的纳税人开展风险提醒和督促整改,多名纳税人依法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四个地区中,湖北居民孙某某补缴的税额和滞纳金最高,为141.3万元,最少的是浙江的陈某某,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为12.72万元。

一名广东税务系统的人士向财新确认,从2024年下半年,地方税务部门开始追缴居民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是由税务总局直接推送的名单。从理论上讲,只要保留了中国户籍,就算中国税务居民,境外收入都需要交税,追查工作一批批安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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